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hthcom下载

关于报送2023年姜堰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01 14:45:31 来源:hthcom下载


  为做好2023年度姜堰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结合姜堰区建设行业现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我区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相关工作,与企业订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在我区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方面技术人才。

  2.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3. 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泰职办〔2023〕8号)要求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申报初定职称,不申报评审职称。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方面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助理工程(建筑)师职称。

  2.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方面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助理工程(建筑)师职称。

  3.符合《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方面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53号)规定的高技能人才。

  4.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方面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申报人员可申报评审同级职称。

  2.参与起草或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图集、导则、指南1项以上。

  4.在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中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1项以上;或在处理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

  5.参与开发、推广具有较高水准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

  7.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业方面技术总结1篇以上;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立项研究(论证)报告1篇以上。

  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设工程设计、工程项目施工、科技管理三个专业。工程设计专业包括建筑规划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水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城市燃气设计、装饰设计、市政路桥设计、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勘查、工程测量、防护设计、BIM设计等技术岗位。工程项目施工专业包括建筑施工、装饰施工、给水排水施工、建筑电气施工、建筑智能化、暖通与空调施工、市政路桥施工、城市燃气施工、园林绿化施工、工程监理、机电设施安装等技术岗位。科技管理专业包括工程管理、工程检验测试、工程建设价格、施工图审查、建筑材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技术开发、信息技术等技术岗位。

  申报何种专业由申报人员结合实际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选定,申报专业一旦选定不得更改。

  1.《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导出,用A3纸正反打印,骑缝装订)一式2份。

  5.现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文)、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核盖章。

  7.验证合格的继续教育学时审验表(在所需资历年限内每年至少有40个学时)。

  9.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打印件,并经单位审核盖章),内容有:任现职以来(下同)的主要技术工作经历;参加了哪些具体工程技术项目;在项目中发挥了哪些作用,解决了何种技术难题;取得了哪些成果和效益。

  10.能反映本人技术水平的论文或专题技术工作报告或有关专著、译著1篇以上(正式发表的论文或专著、译著复印件要附封面和期刊目录;未发表的要正式打印,并在县(区)级以上学术会议上进行交流)。

  11.任现职以来反映工作业绩成果的有关技术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开工报告、竣工验收证明、甲乙方证明以及工程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等)。

  凡申报材料中的证书、证件、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复印件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对照原件进行逐一审核,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装订要求:除第1、2项申报材料外,其他申报材料须按照目录顺序胶装成一整册,要有封面、封底、目录(自制)和页码。申报材料一人一袋(档案袋),档案袋封面上打印“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报评材料,申报人:XXX,联系方式:XXX,申报单位:XXX,申报专业:XXX”的标识。

  1.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业绩成果、论文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2.所有申报人员均须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从首页“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申报”进入,在线如实填写相关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时间为11月6日-11月25日,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收申报申请。

  特别提示:申报人在申报时申报系统中“所属行政区划”请选择姜堰区;行政主任部门选择“无”。

  3.个人申报材料须经公示程序,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要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申报者的业绩及考核结果(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80元/人。

  报送材料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人民中路12号4号楼407办公室,联系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