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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4-07-07 01:34:29 来源:科技创新


  80个单位参加了调查,调查成果《江西省重点区域主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报告》已于今年初印刷出版7处、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19处,涵盖省科学院、省林科院、赣南树木园及一些企业,林木种质资源保存核心区达21253.8亩,保存各类林木种质资源1.29万份,包含油茶、闽楠、南方红豆杉、檫木、南酸枣、苦槠、青冈、丝栗栲、枳壳等树种。各种质资源库依托国家和省级林木良种补助项目资金(年均投入超1000万元),开展林木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评价与利用工作。此外,我省还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设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树木园等多途径、多方式保护天然林木种质资源

  (二)加大良种基地投资,增强良种繁育能力。近年来,我省在林木种苗事业上的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中央良种补助资金每年达2300万元以上,省级良种繁育补助资金每年2500万元左右,有力推动了良种繁育工作。一是提升良种基地建设水平。全省已建立各类林木良种基地35处,其中,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13处、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7处、油茶专用采穗圃15处,总面积62785.65亩,包括种子园12604.95亩、母树林5850亩、采穗圃7462.1亩、其他面积33982.65亩。2023年生产各类种子2.42万公斤(其中良种约0.81万公斤),穗条约4854.61万根。二是提高良种选育质量和推广力度。截至2023年底,我省共审(认)定林木良种138个(不含实际已损毁和已过认定期限的品种),其中通过国家审定的44个、省级审定的79个,省级认定的15个;已有授权林业植物新品种35个;2023年确认了4个单位的6个乡土阔叶树种(木荷、闽楠、刨花楠)采种林分,面积共1382.25亩。目前,我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83.55%,杉木、油茶、湿地松、木荷、枫香、楠木等6个主要造林树种平均良种使用率达91.39%,其中,油茶以及林业重点工程的杉、松类良种使用率均达100%。三是夯实林业种业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2014年开始,每年投入200-300万元用于林木良种中长期选育攻关,依托科研院校和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技术力量,开展多方向、多目标的良种选育研究。2020年,省林业局成立油茶、杉木、松类、阔叶树等林木育种攻关团队,初步构建产学研协同推进的林木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同年设立省林业局樟树研究专项,对樟树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评价、利用和加工等进行全产业链的协同攻关研究。2023年,省林业局立项6个涉及良种选育的项目作为林业科学技术创新项目,其中“中药材山香圆良种选育及种植模式研究”项目由省林科院重点攻关,创新采用了“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院校协作、合作社发展”跨地区的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政产学研用合作模式。

  (三)推进种苗服务提质,推动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发挥种苗产业对区域经济的拉动功能、对生态建设的支撑功能和对农民增收的促进功能,逐步形成市场和调控相结合的种苗供给模式,保障我省造林绿化用苗需求。一是定期发布苗木供应信息。深入贯彻“放管服”精神,把好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关,严格事中事后的监管,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充分满足社会对各类苗木的需求。造林季节定期发布苗木供应信息,为全省造林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苗木供应信息。二是调整苗木品种结构。“十四五”以来,以实施省级示范保障性苗圃建设项目为抓手,每年投入约800万项目资金用于改善苗圃的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育苗方式,引导苗圃调整苗木品种结构,逐步实现从传统松杉大田苗向珍贵树种容器苗培育转变。三是推进规模化苗木生产。截至目前,全省苗木培育面积达48.12万亩,培育苗木10.98亿株。大中型苗木花卉企业365家,其中,省级林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80家,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公司4家,培育的主要品种有闽楠、桂花、茶花、樱花、杜英、樟树、杜鹃、兰花等20多种,初步形成以奉新县、安义县、芦溪县、袁州区和兴国县等为代表的苗木花卉产业集群。四是营造良好种苗营商环境。全面落实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便民化,深入推动林木种苗领域“放管服”工作。目前种苗政务事项100%实现“一网通办”,依申请类事项100%实现“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清理废除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有关要求,全方位打造“四最”营商环境。

  (四)强化种苗法治建设,巩固依法治种局面。以贯彻施行新《种子法》为契机,做好种苗地方性法规及其配套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增强种苗法律和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以新《种子法》为统领的种苗法制体系,把种苗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形成执法合力;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严格贯彻执行种苗法制体系各项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法律权威。一是不断健全种苗管理制度体系。近年来,我局印发了《江西省林业局关于推进林木种苗事业高水平发展的实施建议》《江西省林木种苗基地管理办法》《江西省林木育种中长期发展规划(2022-2035)》,修订了《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江西省国有林场和种苗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开创了种苗工作有法可依、有制可循新局面。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政府门户网站等各种媒体宣传种苗法律和法规,开展了送法下乡、种苗质量提升年、3.15种苗专项执法、举办学习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还将知识产权和植物新品种保护纳入全省林业法治工作培训班,全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显著地增强。三是全面加强种苗执法。根据新修订的种苗法律和法规,重新梳理公布种苗行政权力清单;扎实推进种苗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和“互联网+监管”各项工作;自2017年起,全省施行林木种苗质量“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聚力开展种苗执法年活动,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工作。四是巩固提升种苗质量。历次全国林木种苗质量抽查中,我省种苗合格率稳步上升,2016年圃地苗批合格率85.9%,2019年圃地和造林地苗批合格率100%。

  一是继续开展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利用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资金,以中国林科院亚林中心和省林科院等科研机构作为技术支撑单位,于2024年—2025年期间在全省调查及收集保存林草种质资源1900份。督导国家和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对收集的种质资源开展评价和利用工作,建立项目实施方案源头评审把关机制。

  二是继续保障油茶等良种壮苗供应。加强油茶采穗圃建设和育苗基地管理,确保油茶良种壮苗年培育规模达1亿株以上。发掘红花油茶、小果油茶等地方特色油茶品种的潜力,选育油茶新良种。出台《江西省省级示范保障性苗圃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省级示范保障性苗圃的申报、建设和管理等,强化其保障和示范功能,提升乡土阔叶树种苗木培育能力。

  三是进一步提升种苗质量监管服务水平。以林木种苗“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和“双打”等工作为抓手,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劣质林木种苗行为。借鉴学习浙江等省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经验,主动引导苗木产业积极适应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变化。

  四是推进林业种业不停地改进革新。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继续支持林木良种中长期选育;支持省林科院建设全国首个以油茶资源评价鉴定为特色的研究平台“江西省油茶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中心”,实现江西油茶种质资源的安全保存、精准鉴定评价和高效利用,推动我省林木种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