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2013年河北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 2024-01-15 23:41:55 来源:新闻中心


  凡契合原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建造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历考试实施方法(暂行)〉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历查核确定方法〉的告诉》(冀人发〔2004〕69号)规则条件的人员,均可报上自己的名字去参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历考试,各市在安排报名过程中要严厉审阅报考条件。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造工程建造项目施工与办理工作满两年;

  2、具有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造工程建造项目施工与办理工作满5年;

  2012、2013年部分科目免试报考条件有所调整,除原报考条件外,对已获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暂时执业资历证书报考人员依照相应专业类别免试《专业工程办理与实务》科目,只参与《建造工程项目施工办理》和《建造工程法规及相关常识》科目考试。一起具有项目经理证书和建造师暂时执业资历证书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状况只可选择一种免试类别,免试科目不累加。2014年起,恢恢复部分科目免试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