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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12-30 22:09:06 来源:产品介绍


  市政公用设施,泛指由国家或各种公益部门建设管理、为社会生活和生产提供基本服务的行业和设施。

  从城市各市政公用设施的资源条件、现状基础和发展的新趋势等方面分析论证城市经济社会规划目标的可行性、城市总体规划规模及布局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提出资源利用与保护、河湖湿地水系控制蓝线、重要市政走廊等限制性空间条件,提出对城市发展目标、规模和总体布局的调整意见和建议。

  根据确定的城市发展目标、规模和总体布局以及本系统上级主管部门的发展规划确立本系统的发展目标,提出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能源利用与保护战略;合理地布局本系统的重大关键性设施和网络系统,制定本系统主要的技术政策、规定和实施措施;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信、燃气、供热、消防、环卫等设施的规模和布局。

  规划图中应标明水源保护区、河湖湿地水系蓝线、重要市政走廊等控制范围;标明水源、水厂、污水处理厂、热电站或集中锅炉房、气源、调压站、电厂、变电站、电信中心或邮电局、电台等设施位置,城市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电力、通信等干线系统走向。

  依据城市总体设计,结合本分区的现状基础、自然条件等,从市政公用设施方面分析论证城市分区规划布局的可行性、合理性,提出调整、完善等意见和建议。落实城市总体设计中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提出的资源利用与保护、河湖湿地水系控制蓝线、重要市政走廊等限制性空间条件。

  根据城市总体设计中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和城市分区规划布局,确定市政公用设施在规划分区内的主要设施规模、布局和工程管网。

  规划图中应标明工程干管的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依据城市总体设计和分区规划,结合详细规划范围内的各种现状情况,从市政公用设施方面对城市详细规划的布局提出对应的完善、调整意见。

  根据城市分区规划中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具体布置规划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和工程管线,提出对应的工程建设技术和实施措施。

  规划图纸包括: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意图的其他图纸等。

  根据城市和区域水资源的状况,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合理规划利用水资源;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科学合理预测城乡生态、生产、生活等需水量,充分的利用再生水、雨洪水等非常规水资源,进行资源供需平衡分析;确定城市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战略,提出水资源节约利用目标、对策,制定水资源的保护措施。

  通过制定城市能源发展的策略,保证城市能源供应安全;优化能源结构,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实现能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规划利用,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和能源资源的高效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和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06年4月1日施行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第三十二条“城市总体设计的强制性内容”提出:”划定湿地、水源保护区等应当控制开发建设的生态敏感区范围;落实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