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产品介绍

市政共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三级。

 发布时间: 2023-09-11 15:58:57 来源:产品介绍


  近 10 年承当过下列 7 类中的 4 类工程的施工,其间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建筑城市主干道 25 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城市次干道以上路途面积 150 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建筑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建筑城市桥梁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建筑单跨 40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3 座;

  (3)累计建筑直径 1 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 1米以上方沟)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直径 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直径 0.3 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直径 0.5 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

  (4)建筑 8 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 10 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 2 项;或建筑 20 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 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 4 座;

  近 10 年承当过下列 7 类中的 4 类工程的施工,其间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建筑城市路途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城市路途面积 50 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建筑城市桥梁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或建筑单跨 20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2 座;

  (3)累计建筑排水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供水、中水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燃气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热力管道工程 10公里以上;

  (4)建筑 4 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 5 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 2 项;或建筑 5 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 4 座;

  (2)技能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技能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设备建造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共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历;市政设备建造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完全。

  (5)技能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掌管完结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规则要求的工程成绩不少于 2 项。

  (2)15 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2)8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 1 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 1.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 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50 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 0.2米以下热力管道;

  (5)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含轨道交通工程);

  1.市政共用工程包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路途工程、桥梁工程、城市地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地道、地铁地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美化工程。

  2.市政归纳工程指包含城市路途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照明等中的恣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3.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含路途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