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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市政共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二级资质规范

 发布时间: 2023-09-29 16:39:33 来源:产品介绍


  技能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技能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共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历。

  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二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能工人的目标查核。”的要求

  近10年承当过下列7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其间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建筑城市道路10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城市道路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建筑城市桥梁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建筑单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2座;

  (3)累计建筑排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供水、中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燃气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热力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

  (4)建筑4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5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项;或建筑5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4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