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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2024年工程修缮类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04 18:40:13 来源:华体会体育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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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师范大学2024年工程修缮类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二道区营口路长春总部基地二期C12新大石油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验测试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整个监理服务期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土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市政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给排水监理工程不少于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无在监工程,必须持证上岗,现场监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提供近1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称证人员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投标人应具备由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5)投标人近3年(2021年-2023年)应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9)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为准(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长春师范大学2024年工程修缮类项目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公告公布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概况:1.校园人行道路安全隐患改造工程;2.校园沥青道路安全隐患改造工程;3.校园环境提升工程;4.体育学院操场改造工程;5.教学综合楼广场隐患改造工程;6.教学办公楼卫生间隐患改造工程;7.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环境改造工程(1);8.学生公寓基础设施维修项目(2)(一);9.学生公寓基础设施维修项目(2)(二);省财政专项项目等9个及其他校内大型维修改造工程。工程投资预算3200万元。上述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装饰工程等,须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以及委托人要求的服务内容等。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等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施方面拥有相对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整个监理服务期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建设项目。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土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市政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给排水监理工程不少于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定无在监工程,必须持证上岗,现场监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提供近1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称证人员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

  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体实际的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应具备由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情况良好。(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来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情况良好承诺书)。

  (5)投标人近3年(2021年-2023年)应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9)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为准(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1.时间:2024年3月26日09时30分至2024年4月0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中,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

  (3)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本次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师范大学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