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华体会体育最新

文物普查:第四次文物普查相关联的内容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7-02 03:51:01 来源:华体会体育最新


  1956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对历史和革命文物遗迹开展了普查调查工作。普查基本摸清了当时全国文物的基本情况和分布情况,普查内容范围有:重要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重要革命遗迹、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碑碣等。在普查的基础上,出台了一批保护政策,初步构建了我国文物保护体制的框架。

  1983年-1988年期间。这次普查比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规模大,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法更具科学性、更加精密。在普查的基础上,国务院公布了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文物地图集》也运用了普查成果,有十余个省份的文物点载入到该省地图集分册,不仅在地图上标注了具置,还配备了详细的说明和重要文物照片。

  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期间,此次文物普查范围重点是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共六大类。工业遗产、村落民居、乡土建筑首次进入文物普查范畴。第三次文物普查运用了网络、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新科学技术手段,完善了全国不可移动文物基础数据库和电子地图,取得了丰硕成果。通过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文物行政部门全面掌握了中国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情况及其保存状态,为更好地进行文物保护、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供了依据。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至2026年6月结束,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

  摸清底数: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建立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

  规范公布: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规范认定标准和登记公布程序,健全名录公布体系。

  加强管护: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

  第四次文物普查的普查范围: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相关情况。

  从前三次文物普查看,我们对文物的内涵、价值认识不断深化,文物类型不断丰富完善。每一次文物普查,都丰富了文物内涵,扩展了文物保护对象,完善了历史背景和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促进了文物事业跨越式发展。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基于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城镇化从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后期转向平台发展期的时代特点,基于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的重要行动。

  1956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对历史和革命文物遗迹开展了普查调查工作。普查基本摸清了当时全国文物的基本情况和分布情况,普查内容范围有:重要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重要革命遗迹、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碑碣等。在普查的基础上,出台了一批保护政策,初步构建了我国文物保护体制的框架。

  1983年-1988年期间。这次普查比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规模大,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法更具科学性、更加精密。在普查的基础上,国务院公布了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文物地图集》也运用了普查成果,有十余个省份的文物点载入到该省地图集分册,不仅在地图上标注了具置,还配备了详细的说明和重要文物照片。

  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期间,此次文物普查范围重点是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共六大类。工业遗产、村落民居、乡土建筑首次进入文物普查范畴。第三次文物普查运用了网络、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新科学技术手段,完善了全国不可移动文物基础数据库和电子地图,取得了丰硕成果。通过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文物行政部门全面掌握了中国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情况及其保存状态,为更好地进行文物保护、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供了依据。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至2026年6月结束,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

  摸清底数: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建立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

  规范公布: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规范认定标准和登记公布程序,健全名录公布体系。

  加强管护: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

  第四次文物普查的普查范围: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相关情况。

  从前三次文物普查看,我们对文物的内涵、价值认识不断深化,文物类型不断丰富完善。每一次文物普查,都丰富了文物内涵,扩展了文物保护对象,完善了历史背景和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促进了文物事业跨越式发展。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基于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城镇化从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后期转向平台发展期的时代特点,基于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的重要行动。